网上交易平台使用条款 Frankfurt Aiport Online Shopping

1. 一般条款

1.1 网上交易平台(法兰克福机场网上购物)由
 

法兰克福机场股份公司Fraport AG

法兰克福机场全球服务部

60547 Frankfurt am Main

莱茵河畔法兰克福基层法院登记号:  HRB 7042

增值税号:  DE 114150623

电话: +49 69 690-0

电子邮件: info@ fraport.de
 

(以下称“法兰克福机场”) 经营。
 

1.2 本使用条款适用于法兰克福机场与网上交易平台用户之间的所有商业关系(“用户”)。
 

1.3 对于使用其它的服务(例如奖励计划)以及在网上交易平台上与相关提供商的合同(“提供商”)都适用相关的特别商业条款,这些条款亦能在网上交易平台的网页上浏览。
 

1.4 只有个人间具体的协议有比本使用条款更高的优先权。个人间具体协议需要以书面形式记录以作为证据。
 

1.5 与本使用条款相异的,相反的或者是补充性的提供商商业条款都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除非法兰克福机场明确书面表示同意。
 

1.6 在本使用条款中没有被直接修改或者被明确排除的法律规定都适用。
 

1.7 法兰克福机场保留对使用条款以及今后可能有的补充规定根据将来经济、法律和技术方面的发展进行调整的权利。登记/购物之时在网上交易平台的网站上可下载的最新使用条款具有效力。
 

1.8 在法律上对用户有利或中立的变更条款将立即生效。所有其它的条款变更最迟在应当生效之目的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用户。用户如果未在一个月的期限内向法兰克福机场提出书面反驳,则为同意变更条款。期限以发出反驳的时间为准。法兰克福机场在公布变更条款时提醒用户其反驳的权利以及他不行使反驳权利的后果。如果用户对变更条款提出反驳,那么法兰克福机场将即刻根据本使用条款第11.2条提出解除使用合同。
 

1.9 如果条款变更涉及到法兰克福机场的合同对象和/或服务,那么法兰克福机场只能在兼顾法兰克福机场的利益和用户的承受力的情况下进行变更。用户可以承受的变更条款特别是在网上交易范围内通行的变更条款,而且这些变更条款不会因违反诚信原则给用户带来不利。

2. 合同对象和服务范围

2.1 法兰克福机场给商业经营者和用户之间的交易提供网上交易平台。所有卖家同时在法兰克福机场经营有实体商铺。法兰克福机场股份公司受卖家委托处理预订过程。在网上交易平台上,用户可预订由卖家提供的商品 (预订选项为“立即预订”)和/或者网上购物并要求配送(预订选项为“网上购物并配送”)。法兰克福机场股份公司负责预订选项“网上购物并配送”的配送服务。
 

2.2 法兰克福机场不是客户的合同方。法兰克福机场不对提供者的产品或服务负责。对于提供者产品或服务的投诉只有提供者本身是客户的联系人。
 

2.3 使用网上交易平台对用户是免费的。只有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允许购物。用户可以作为访客或者登记的客户订购所提供的产品。
 

2.4 法兰克福机场意图长期经营网上交易平台。但是用户对未来继续使用无法律请求权。法兰克福机场如要关闭网上交易平台会提早通知用户。
 

2.5 法兰克福机场保留在互联网商业往来通常的范围内更改、扩展或限制网上交易平台的内容、结构和设计的权利。
 

2.6 法兰克福机场有权出于法律或技术的原因暂时性限制网上交易平台的使用,个别功能和下载功能。技术原因主要是指,但不限于,对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系统维护、基础软件更新或安全性及完整性维护。

3. 注册客户账户

3.1 用户可以通过在网上交易平台注册开设一个客户账户。客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或者法兰克福机场APP的登记流程完成登记,包括在表格里完整真实地填写所询问的信息,认可本使用条款,同会议数据保护规定,给予其中的同意声明,然后点击“开设账户”键,最后再点击法兰克福机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确认链接,并且根据法兰克福机场的要求生成密码。
 

3.2 用户可以在登记时随时检查已输入的数据,可以直接在相关数据栏中修改输入的信息。
 

3.3 登记完成后法兰克福机场将为用户设立一个客户账户。账户设立之时用户与法兰克福机场的合同立即生效,法兰克福机场无需给予用户特别的声明。
 

3.4 在设立客户账户以后法兰克福机场将合同条款以客户不能获取的形式进行存储。
 

3.5 一旦登记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用户应立刻告知法兰克福机场新的信息,或者通过客户账户管理修改信息。
 

3.6 客户应当保管好他的用户名和密码,不让无权的第三者得知和使用。一旦有迹象表明有第三者滥用数据,客户必须立刻告知法兰克福机场。在这种情况下,法兰克福机场有权封锁客户的登录权限。法兰克福机场绝不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询问客户密码。
 

3.7 客户对用其账户进行的一切行为负责。如果滥用行为并非由其过错引起,则此条不适用。
 

3.8 用户有义务保证同一时间在法兰克福机场仅登记和持有一个客户账户。客户账户不得转让。

4. 产品订购

4.1 卖家提供的产品是对用户无约束力的产品订购要约。在我们这里列出的所有供应商都是企业家,而不是消费者。

4.2 产品根据不同的参数进行展示。以下因素被考虑在内。

  • 根据用户的搜索输入(产品标题和产品描述、关键词)进行排序。
  • 按字母、数字或历史进行排序
  • 产品的关联性
  • 突出某些产品(无偿广告)(如活动/促销)。
  • 产品与搜索查询的语义关联性
  • 产品供应
  • 受欢迎程度(例如,点击率和购买量

4.3 用户在网上交易平台通过点击“加入购物车”按键将选购的产品置入购物车,然后在购物车网页点击“支付”完成订购。

4.4 之后用户必须选择是作为登记客户还是作为访客进行消费。

  • 如果用户还没有客户账户,而且也不想开设客户账户,那么他选择“作为访客消费”。这样用户只能将产品预留在机场,并现场领取。
  • 如果用户已有账户并已登录,就直接进入航班信息核对。否则他必须先凭客户数据登录。进行航班信息核对时用户必须输入他的航班数据。基于航班数据将给用户提供可能的供货方式选择。在选择供货方式以后,用户再选择对哪些商品进行不含支付义务的预订,哪些商品直接订购。在后一种情况下,用户接着要选择所希望的支付方式。在接下来出现的订货一览表的最后,用户可以通过点击“有支付义务的订购”键提交有约束力的要约,并通过“网上购物或配送”以购买购物车里的产品,同时接受本用户条款和相关卖家的商业条款。

4.5 在提交订购要约以前用户可以通过使用预设的技术工具(“修改”、“删除”)或者浏览器的“退出”键核查、修改所输入的数据、选择的支付方式以及挑选的产品,或者终止订购。系统会请用户在提交订单之前仔细核查其订单。

4.6 订货之后法兰克福机场受卖家委托通过电子邮件给用户发送自动确认。该确认只是作为给用户的信息,而并非订购要约确认。

4.7 相关的卖家和相关用户之间的合同在法兰克福机场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接受要约/确认发送订购产品/取货后方才生效。法兰克福机场不是用户的合同对方。在要约接受确认邮件中会再次提供用户的完整订单、本用户条款以及相关卖家的一般商业条款。

4.8 订货数量限于通常的家用数量。

4.9 产品的图片仅接近产品。保留与图片在规格和颜色上存在贸易中正常差异的可能性。

5. 领取产品

用户在开始只能在机场取货(“商铺领取”)。

目前发货限于德国境内地址。

6. 买价和支付

6.1 所有注明的买价均含有目前为19%的法定增值税,买价货币为欧元 (€)。
 

6.2 客户在机场卖家商铺取货时应该按照相关卖家提供的支付方式付款。
 

6.3 客户可以在其客户账户中下载账单并打印。作为访客登录通过网上交易平台预订产品在商铺取货的用户将在相关商铺取货时得到支付单据。

7. 网上交易平台上的行为

7.1 网上交易平台以及作为其基础的数据库只能以法兰克福机场规定的方式进行使用。特别是只能通过因特网浏览器访问信息。
 

7.2 禁止

a. 对该网页的功能(例如搜寻界面)进行欺骗性干扰,使其无法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干扰法兰克福机场网页,特别是采取手段致使法兰克福机场网页的基础设施超负荷。

b.  封锁、覆盖或者修改法兰克福机场生成的内容。

c. 使用自动功能(例如算法、机器)用于购物。
 

7.3 此外禁止

a. 欺诈性交易。

b. 散播、发起或宣传垃圾邮件、连锁信或者滚雪球式的销售系统。

c. 在无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收集或以任何方式获取和储存有关用户的信息,特别是电子邮件地址。

d. 发送或提供可能损害或危害法兰克福机场网站或者其他用户计算机系统的病毒或其它恶意软件。

8. 违反规定的后果(限制/ 封闭/删除)

如有具体依据表明存在违反本使用条款、法律规定或者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法兰克福机场保留以下权利:

  • 对用户发出警告;
  • 暂时限制或封锁用户在网上交易平台的登录权限;
  • 在有重要原因的情况下最终封锁和删除用户的登录权限。

9. 知识产权

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内容(文字、图片、图形等)均为法兰克福机场/提供商的知识产权。未经相关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同意禁止对其进行复制、散布、以其他方式使其公开化或者进行加工。只有法兰克福机场及提供商事前书面同意之后方能使用这些内容。

10. 责任限制条款

10.1 法兰克福机场不对从卖家购得的商品或服务的特性、安全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10.2 对于蓄意或者严重疏忽大意的情况,无论是基于何种法律依据,法兰克福机场股份公司都将承担赔偿责任。
 

10.3 对于一般疏忽大意的行为法兰克福机场仅在违反主要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限于可预见的、一般情况下会出现的损失。主要合同义务是指那些只有履行了该义务才可能实现签署合同之目的的义务,而且用户通常相信这些义务会被履行。
 

10.4 对生命、人身或健康造成的损害的责任限制条款不受第10.3条的限制。此外,责任限制条款也不适用于欺骗性缄默或者法兰克福机场破例承担的保证或者基于产品责任法的赔偿要求。
 

10.5 如果法兰克福机场的责任被排除或者受限制,那么其员工、代理人和履行义务的帮手的个人责任亦被排除或者受限制。

11. 终止用户合同

11.1 客户可以随时并且无需提供理由地向法兰克福机场提出立刻解除用户合同。
 

11.2 法兰克福机场可以随时并且无需提供理由地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用户合同至一个月的月底。
 

11.3 合同双方的非正常解约的权利不受影响。
 

11.4 解约生效之后客户只能查询尚未完成的订单/支付的信息,而不能进行新的交易。一旦客户的交易全部完成,客户账户将被删除。之后用户也无法再查询其以前执行的订单。
 

11.5 解约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才能生效。

12. 合同语言及适用的法律

12.1 合同语言是德语、英语和中文。

12.2 本用户条款以及所有法兰克福机场与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仅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管辖,所有国际和跨国(合同)法被排除,特别是联合国货物买卖公约。 如果用户是消费者(德国民法典第 13 条),并因为选择了德国法律而致使用户得不到他根据居住国的相关规定可以享受的保护,那么在此范围内适用其居住国的相关法律规定。